财政系邀请校外导师梅月华来我校讲座

 

    1122日下午,北京市财政局税政处处长、财政系研究生校外导师梅月华应邀为北京工商大学财政系研究生做了“我国当前环保税制的改革”的专题讲座,马乃云老师和财政系财政学硕及税务专硕的研究生约30余名参加了此次活动。

    201811日,我国正式实施《环境保护税法》。梅处长指出,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首部税收立法,承载着助力环境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功能,对于企业的绿色发展、生态文明的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法律的出台,地方政府也要完善与之配套的政策规定,以确保法律得到执行。

    梅处长指出,《环境保护税法》赋予了地方政府一定的调整权力,如地方政府可以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适用税额自行确定。北京市为强化首都的功能定位,改善本市的环境质量,按照税额幅度的上限作为征收标准,体现出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梅处长谈到在确定征收标准的过程中,财政部门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及各职能部门的意见,同时奔赴各个区县、各种类型的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最终得以确定。

    梅处长还介绍了北京市当前环境保护税的征管情况。总体上征收状况良好,征管效率在不断提高,同时以征税的方式倒逼企业节能减排,提高了企业的积极性。另外,梅处长也谈到了北京市水资源税试点征收的情况。北京市为后端征收,即在用水环节征收此税。并且由水利部门配合税务机关,共同协作来征收。最后梅处长分享了对此次环保税立法的体会:一是税收立法要进一步的提高法律条文的完整性和明确性,尽量地减少遗漏或存在歧义的地方;二是环境保护税的立法强化了“税收法定”的理念,对其他税种的立法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整场讲座,梅处长从政策制定的角度介绍了环境保护税中央和地方立法中的一些问题,将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剖析了整个税收立法及征管的全过程。梅处长的讲座视角独特,语言风趣幽默,同学们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