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第九章)

第九章 总结及存档

一、成绩上报
各院(系)教学秘书填写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报表》,于学期末将毕业论文成绩上报教务处。
二、论文评选
各院(系)按10%的比例选出最好和较差的毕业论文,于学期末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存档
1.每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存档资料应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文本2本、开题报告及周志记录本1本和毕业设计(论文)附表1本。各院(系)教学秘书收齐并检查论文存档资料是否完整。
2.各院(系)教学秘书按照档案袋封面清单装入相关资料,填写档案袋封面内容时,编号统一为学生学号,各项内容填写齐全,然后将档案袋上交教务处。院(系)留存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文本1份。保存期为三年。
3.各院(系)教学秘书检查学生上交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电子文档的完整性,以学生姓名作为文件夹名称(文件夹中含该学生论文全部内容)在电脑中进行汇总,最后刻录成光盘上交教务处存档。
四、工作总结
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各专业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评估质量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根据自评结果,各专业应以书面形式认真做好毕业环节工作总结。各院(系)依据各专业总结,完成本单位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数据统计(含选题情况统计、完成情况、毕业答辩及成绩分析等);规范执行情况;在规范毕业环节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其效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