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作者:詹新宇,王蓉蓉,梁蓝心*
论文标题:大道至简:“减证便民”提升企业价值了吗?
发表期刊:《经济管理》2024年第4期,第175~191页
期刊分级:北京工商大学A3类权威期刊
詹新宇
【作者简介】
詹新宇,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高层次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为财政理论与政策、经济发展质量、宏观经济治理。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在《中国社会科学》《管理世界》等期刊发表论文7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4部。
论文梗概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企业价值,是增强经济发展韧性、提升高质量发展能力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主题的制度改革,可以预期,未来制度性约束的持续降低所引发的政策红利,将持续赋能企业成长,为经济稳中向好发展增添动力,因此,研究制度性改革如何提升企业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一、研究背景
现实经验表明,放管服改革是推进制度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其中,“减证便民”行动则是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举措。从理论上看,各类证明事项的存在,对微观企业价值可能产生两方面影响:一方面,政府凭借各种证明事项对市场活动进行规制,缓解市场失灵难题,用行政手段来规范市场秩序,从而节约社会管理成本,提高了市场效率(Fisman和Wang,2015)。另一方面,名目繁多的“无谓证明”不但给企业增加了各种制度性交易成本和实际税费负担,还滋生了腐败土壤——政府管制者存在着被企业“俘获”的可能,这又给涉事企业增加了不必要的隐性成本(夏杰长和刘诚,2017)。
“减证便民”行动针对企业发展、民众办事所面临的证明围城痛点问题,提出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的具体要求,旨在打通放管服改革的最后一公里行动。因此,“减证便民”行动是在社会管理成本得以控制背景下去除“无谓证明”“奇葩证明”,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的过程,不可忽视其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作用。为此,本文手工搜集了地级市的取消证明事项数据,与上市公司数据相匹配,探讨“减证便民”行动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及其实现机制。
二、政策演进
放管服改革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其本质上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塑,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政府自身革命”。2015年5月,时任总理李克强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对要求群众出具的各种‘证明’,要清理规范,能免的就免、能合的就合,确实需要的,尽可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来核查解决。”
“减证便民”于2015年在河北唐山率先开展,之后这一行动逐渐在我国其他地区廓张。例如河南省焦作市2016年清理了第一批非必要证明事项43项,并在2017年对工商、人社领域进一步开展了清理规范工作,取消各类证明事项226项,取消比例约93%。2017年辽宁省阜新市出台《阜新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将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绩效考核范围。2017年6月,时任总理李克强在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电视电话会议上,进一步对“减证便民”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四取消一减少”的要求:“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
自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以来,各地区纷纷加快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速度,通过手工收集整理数据进行统计发现,截至2020年底,各地区、部门已通过“减证便民”行动取消证明事项13000余项。
三、研究假说
(一)“减证便民”行动有助于提升企业价值
企业现有的获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活动决定了企业价值的高低(Miller和Modigliani,1961),除了公司治理、盈利水平等内部影响因素外,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也是影响企业价值的要件。
从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来看,有效率的经济制度应当在交易成本最低的情况下将生产要素配置到最大化其价值的地方(Coase,1937),“减证便民”通过简化政务流程和降低行政要求,显著减少了企业在办理政府事务时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因而提高了生产要素配置效率,提升了企业价值;从企业现有获利能力来看,“减证便民”行动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优化了企业享受补贴、奖励及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流程,更好地发挥了政府助企纾困的作用(曹越等,2023),在“减证便民”行动下,企业面临的行政负担减轻和经济成本大幅降低,税前利润大为增加,实际税费负担因此降低,现金流得以增加,增强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了企业价值;从企业未来投资活动来看,“减证便民”行动通过简化政务流程和减轻行政负担,显著提升了企业的盈利空间,企业投资所面临的资本成本得到了有效降低,有效促进了企业投资(吴怡俐等,2021),从而促进了企业的成长和价值增长。
由此可见,各地级市陆续开展的“减证便民”行动制定了取消证明事项清单,廓清了政府的干预范围,为市场主体的发展疏堵点、拆藩篱,是企业价值提升的利好政策。
(二)“减证便民”行动通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企业价值
从企业面临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来看,根据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企业在运转过程中不仅要面对因政府无谓证明过多而导致的低效率、市场机遇错失等效率性制度交易成本,还可能需要承担向政府寻租支付的费用性制度交易成本。“减证便民”行动节约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了“便企”目的。各地清理规范证明事项减轻了企业在获取各种证明、许可和备案等方面的负担,减少了各种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方面,成本节约效应助力优化企业治理结构,从企业内部因素为企业价值的提高创造空间;另一方面,成本节约效应助益企业增加生产性投入,提升企业价值。
(三)“减证便民”行动通过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提升企业价值
从企业面临的税费负担来看,根据制度理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改善营商环境有助于抑制政府“非理性公共人行为”,基于这一理论,“减证便民”通过规定政府在提供政务服务时不得在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对企业提出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和提供证明等要求,抑制了政府的“非理性公共人行为”,地方政府行为得到规范后,一定程度上将地方政府对企业的“攫取之手”转向了“援助之手”,降低了企业的实际税负(张敏等,2015),节约了企业现金流,达到了“惠企”目的,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抗风险能力与发展活力,从而有利于企业价值的提升(苏坤,2016)。
(四)“减证便民”行动通过提高企业投资积极性,提升企业价值
从企业新增投资来看,根据资源依赖理论,当企业面临的制度环境不断改善时,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相应减少,企业的自主性有所增强,进而增加了企业的投资行为(赵勇和马珍妙,2023)。“减证便民”行动改善了制度环境,增加了企业盈利空间,提高了企业新增投资的积极性,实现了“育企”目的。营商环境的优化、市场壁垒的破除,大大提振了企业信心,提高了预期投资机会的现值,促进了企业投资(郭飞等,2022)。由此企业的新增投资增多,继而有助于企业价值的提高。
四、实证分析
作者手工搜集了各地级市2015-2020年取消证明事项数据,与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进行匹配后作为研究样本。首先,通过构建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从是否进行“减证便民”行动、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时长、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取消的证明事项项数三个方面检验了“减证便民”行动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其次,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际税费负担和增加企业新增投资路径三个方面,检验“减证便民”行动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路径;最后,从不同类型企业、不同“减证便民”证明事项以及不同程度“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考察“减证便民”行动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异质性。
五、主要结论
本文的主要结论为:第一,“减证便民”行动显著提升了企业价值,该结论经过多种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第二,“减证便民”行动通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实际税费负担以及提高投资积极性以提升企业价值。第三,“减证便民”对非国企、小规模上市企业以及高端制造业企业的价值提升效应更强;“便企”“惠企”类别的“减证便民”行动显著提升了企业价值,但“育企”类别的“减证便民”行动并未提升企业价值;“无证明城市”作为“减证便民”行动的升级版,并未提升企业价值。
六、政策启示
(一)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
首先,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减少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最大限度的削减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明文件。其次,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对各种屡禁不止的“奇葩证明”和“无谓证明”,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减证便民”行动落到实处,真正实现便民利企。最后,“减证便民”政策要继续发挥“便企”之效、兼顾发挥对大企业及中小微企业的“惠企”作用、惠及处于起步阶段的新兴企业,进一步强化“减证便民”的“育企”效果,避免市场主体受困于冗杂的“无谓证明”材料而增加各种成本、贻误市场机遇。
(二)不断完善“减证便民”行动,有效提升企业价值
相关部门索要证明是为了通过可靠的材料以判断人或事物的真实性,但对于能通过线上、部门内、部门间审核处理的,能被已具有的材料替代的证明应该予以清理,减少企业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对于普遍符合人们基本认知及自然规律、涉及个人主观评价等事项应当免除举证责任。此外,从“减证便民”行动对企业价值提升作用的异质性分析可知,下一步还应有针对性地对中低端制造业、针对“育企”领域开展一些专项“减证便民”行动。
(三)健全优化“减证便民”行动,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
大刀阔斧清理证明事项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规范化相应的办事条件和标准,尤其是受益性行政行为更应防范审核把关的疏漏。只有在合规情况下,对企业的支持、惠民惠企的措施才不会影响市场公平,引导市场健康发展。因此,各地级市在打造“无证明城市”时,要注意到公平公正且稳定的市场环境亦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所必备的,提供高效的政务服务并不等同于政府管理的缺位,以科学的证明标准和证明责任守好“减证便民”行动后的重要关隘。